海洋資源保育
 

近幾十年來,隨著經濟的起飛,海洋資源也無可避免的受到了過度的開發和破壞,例如:過漁、非法捕魚(毒魚、電魚、炸魚等)、水產養殖、觀光遊憩、採礦、海堤與護岸工程、港澳興建、垃圾填海、河流污染、發電廠溫排水……等等,而使得水質污染、淤沙增加、水溫上升、基底破壞,海岸生物的生態環境大受影響,不但生物的資源量減少,人類的生活環境品質也跟著降低,開發建設的成效也降低了!如果把這些對環境的不良影響都列入開發的成本,可能有許多開發計畫都是不符合經濟效益和永續發展的。

為了使自然資源的開發能夠永續利用,以符合自然保育的原則,首先決策者和民眾都要能夠瞭解生態體系運作的原則,在大規模的開發利用自然資源以前,先做好環境影響評估與成本效益分析,以減少對自然環境的破壞。茲以漁撈為例,海洋再大,魚類再多,海裡的漁業資源還是有限的,擴建漁港和增建漁船,並不能保證可以長久的撈到更多的魚,更不能保證漁民和船東能賺到更多的錢。

環境教育的目的,主要在使人們能夠瞭解其周遭環境裡的種種自然現象,與被破壞以後產生的相關問題,並提出解決之道,促使民眾和官員為了提高生活品質而共同努力。海邊是我們最先接觸到海洋的地方,也是我們想要學習瞭解海洋生態系的最佳場所,很適合作為環境教育之用。我們已經在臺灣的海岸邊開發利用了許多自然資源,也使得海洋的生態平衡受到了很大的影響。因此,當務之急是儘速研訂出一套有效的法令,增設保護區來保護那些還沒有被所謂「開發建設」破壞得太厲害的地方,使其恢復原來的自然狀態,供遊憩、環境教育與研究之用,並充實執法人力與經費,確實執行。而對於那些已經被破壞或嚴重污染的海岸,應該設法加以整治、復育。

在海邊,每年數以千萬計的遊客中,至少有好幾百萬人順手捕撈一些小動物帶回家,使得數以千萬計的小生命,純粹只是為了人們的好玩,而喪失了生命!更浪費了自然資源!因此請大家儘量不要帶走各種潮間帶動物,還要吃對海鮮,才能留給後代子孫生生不息的漁業資源。
現代的父母也應該以身作則,改變教育小孩子的方式,在帶孩子出外旅遊時,要尊重大自然,珍惜萬物生命(而不只是野獸、鳥類等大型野生動物),以觀察、攝影代替捕捉、飼養,不要只是為了好玩,而帶走海邊的任何動物。

參考資料:
www.ntnu.edu.tw/eec/eeq/40/eeq40-11.doc類似內容分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jul/16/today-taipei2.htm